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示例如下)。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
中山建安2020年01月03日讯--重庆加州城市花园小区一楼房发生火灾
据@央视新闻最新消息
经初步核查
火灾从小区A4幢第2层一居民房阳台起火
火苗成立体状燃烧,引燃外墙保温层及雨棚
蔓延至第30层阳台并窜至部分居民房屋内
火灾具体原因正进一步调查中
大火几乎从楼底烧到楼顶
楼道中浓烟滚滚
那些被大火困在楼上的居民
面对浓烟无法逃生,藏身家中胆战心惊
难以想象当时的他们内心的煎熬和无措
2020年1月1日,重庆一场大火烧得全国皆知,而我是其中的经历者。
下午5时左右闻到烧焦味,以为自己家电器短路,四处寻找无果,突然断电,伸头看窗外,才知道本楼己起火,来不及换衣服,迅速穿鞋往下跑,从21楼跑到15楼,一路遇到10余人,在15楼被浓烟呛得无法呼吸,大家返身上跑,跑回家拿上湿毛巾重新换另外的楼道往下跑,越往下烟越浓,跑到12楼完全是浓烟,人都看不到,呛得人无法呼吸,一行10余人又拼命往上跑,当时已经有人在哭喊了。
我告诉大家往高处跑,回屋后打119求救,返回房间马上打119,接警人员告诉我不动,把门窗关住,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马上就通知消防员上来救援。
在煎熬中等待,期间也想到会不会挂了,把头伸出少烟的窗外,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竖着双耳聆听着敲门声,终于咚咚咚的敲门声来了,三个消防队员全副武装冲了进来。
我关心地问明火灭了吗?消防员告诉我还没灭,叫我马上下楼,其中的队长脱下装备给我穿上,自己留在我家指挥救援,在一个消防员的陪同下,我穿着消防员的装备从21楼往下,走到15楼就什么都看不见,完全陷入浓烟中,还有灭火的水不断淋在身上,摸索着往下走,灭火水管布满楼梯间,一路上十余被救援的居民被消防员掩护着往下走,感受最深刻的就是“呼呼”的呼吸声,还有消防员不时的搀扶。
终于见到了光亮,脚踏大地,才感受到了安全,感谢消防队长的付出让这场大火的损失最少,上百名消防员的及时救助,让这场大火没有造成人礼伤亡,这也是人间奇迹了,不平凡的2020元旦经历,是人生最重要的体检,感恩感谢消防员对老百姓的保护,这也是中国国家制度的优秀表现。
发现小区周边消防车通道被隔离桩、停放的轿车等占用
发生火灾时,灭火救援都是争分夺秒。占用消防通道,不仅会造成消防车无法通行,影响消防指战员救援,而且更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消防通道,必须畅通!
如何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看这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或者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
在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
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30厘米,线宽15厘米;
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示例如下)。
消防车通道路侧禁停标线
及路面警示标志示例
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示例如下);
消防车通道出入口禁停标线
及路面警示标志示例
同时,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牌(示例如下),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
消防车通道禁止占用警示牌示例
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落实以下维护管理职责:
(一)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二)指派人员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三)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四)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五)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六)定期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七)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消防救援机构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或者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的,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同时,建立健全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制度,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严重失信信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