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建安2019年08月09日讯--出租房被检查出消防安全隐患
还拒不整改
房东竟然会被拘留?!
是的!
近期杭州就有32名房东
因为这个原因被拘留
案例1
(1)出租。葛某某,为增加收入把房屋隔成了11个房间。
(2)消防检查。7月16日,民警对葛某某的出租房屋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她的房屋存在诸多消防安全隐患,比如灭火器过期、电线未穿管、堆放杂物堵塞通道等,还有租客在过道上用煤气烧火做饭。
民警当即责令葛某某在7日内整改完毕。
(3)拒绝整改。7月24日民警再次上门监督检查时,发现葛某某未整改消防隐患。
(4)拘留。对于葛某某漠视租客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杭州萧山警方对葛某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案例2
(1)出租。房东王某某,其出租房共计30间。
(2)消防检查。7月18日,民警发现王某某的出租房存在电线未穿管、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车、乱堆乱放杂物堵塞消防疏散通道、明火烧饭等消防隐患问题,当面责令王某某限期整改。
(3)拒绝整改。一周后,民警上门复查时,王某某并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意见,其行为已涉嫌违反安全规定。
(4)拘留。王某某也被萧山警方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为什么处罚力度这么大?
那是因为群租房火灾风险大
一旦起火
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件
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39条规定:
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日以下拘留。
另据《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出租居住房屋集中供他人居住,出租居室达到10间及10间以上的,或者出租床位达到10个及10个以上的,视为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
而且,大家也都知道
假如出租房起火并造成严重后果
房东可是要承法律责任的!
2018年4月15日
江苏省常熟市某小区发生火灾
造成9人受伤
5人抢救无效死亡
初步查明
火灾是由电路问题引发
经警方调查,该户房东王某良,租住该处从事服装加工的童某文、岑某玲夫妇因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相关部门通知改正采取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消防责任事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消防蜀黍提醒
房东可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哦
日常要严查消防安全隐患
千万不要当甩手掌柜
这些有关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常识快记下来
1.不可以把阳台、餐厅、卫生间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
2.不可以把客厅或者卧室分割后出租。
3.出租房内应配备灭火器、防烟面罩、缓降器、报警哨和手电筒。
4.出租屋的房间窗户和阳台可以安装金属栅栏,但必须能从内部打开,用于紧急情况逃生。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是在紧急情况下的生命通道,切不可在这些地方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堆放垃圾,时刻保持通畅。
6.电器线路应具备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漏电)保护功能装置。电线、电缆应穿过封闭式金属线槽或硬质阻燃塑料管(PVC管)保护。
7.对于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出租居室到达10间或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到达10个或10个以上),还应该在每个居室以及公共区域设置烟雾探测报警器。
当然啦,作为租户
也要熟悉自己的消防安全责任
1.承租人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数、擅自转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自行或者通知房东消除。
2.租户要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不私拉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器,安全使用燃气;不在楼道内、自家客厅、楼梯间等给电动车充电;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自觉维护楼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出口;发现火灾要迅速报警,起火后要第一时间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3.租户可在房内配备手电筒、毛巾、逃生绳和灭火器、防烟面罩等,灭火逃生时大有用处。
最后,蜀黍提醒房东、租户
出租房消防安全
大家都有责任
日常多点心,就多点安全~